第一条 根据《91国产
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、读书会、文化沙龙和课堂教学等活动的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文件的精神,结合91国产
工作实际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第二条 组织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、读书会、文化沙龙和课堂教学,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。要坚持守土有责、守土尽责、守土负责,认真贯彻“谁主办、谁负责,谁审批、谁监管”的工作原则,确保学院举办的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、读书会、文化沙龙等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。
第三条 举办面向全校的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、读书会、文化沙龙等活动,须严格按照《91国产
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、读书会、文化沙龙和课堂教学等活动的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第四条 举办面向全院的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、读书会、文化沙龙等活动,邀请人提出书面申请,所在系党支部书记、系主任签字同意,报学院审批后方可举办。
第五条 在我校举办的国际会议要严格按照《91国产
关于举办国际会议的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校发〔2019〕33号)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批。
第六条 举办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、读书会、文化沙龙等活动,相关系室要加强监督,指派专人参加会议。在报告和讲座中有传播政治谣言和政治性错误观点的,要果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,及时上报情况,努力消除影响,并向报告人所在单位反映,由报告人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第七条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在从事科研成果对外交流、项目合作、资料搜集、社会调查以及成果发表等活动中,要增强保密意识,严格执行保密纪律,严格区分内部资料与公开成果的界限,涉及引用未公开统计数据等问题要经过学校保密部门审查。
第八条 对涉及境外资金资助的项目要严格审批和申报。教师个人接收境外资金资助项目,学院分管负责人必须严格把关,并及时向学校社会科学处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或人力资源处等相关部门申报。
第九条 院内各相关系室要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,严格规范工作程序,对突发事件做好工作预案。
第十条 本制度由91国产
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